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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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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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l*10支 |
每瓶装100ml |
生产企业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6005 |
国药准字Z50020294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2~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乙醇、蔗糖、山梨酸、香精。 |
甘草流浸膏、桔梗、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钾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英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患者均应慎用。 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 4.本品不宜久服。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