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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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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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mg*3粒 |
每丸重1克 |
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0029 |
国药准字Z54020057 |
说明 | ||
适应症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清热解毒,调和滋补。用于“龙、赤巴、培根”各病,陈旧性胃肠炎、溃疡,“木布”病,萎缩性胃炎,各种中毒症;梅毒、麻风,陈旧热病、炭疽、疖痛,干黄水,化脓等 |
用法用量 |
成人推荐剂量为:化疗前约1小时,单剂量口服本品0.5mg(一粒)。 |
口服。重病1日1克(1丸);一般隔3~7天或10天服1克(1丸);研碎后黎明空腹服用 |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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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已知对盐酸帕洛诺司琼或其他5-HT3受体拮抗剂显示过敏的患者。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帕洛诺司琼 |
降香、沉香、诃子、天竺黄、西红花、檀香、牛黄、麝香、熊胆、马钱子(制)、松石、坐台等一百四十味。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气微香,味甘、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过敏反应可能发生于对其它选择性5-HT3受体拮抗剂过敏者。静脉注射的帕洛诺司琼上市后过敏反应的报道非常罕见,包括: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肿胀/浮肿、红斑、瘙痒、皮疹、荨麻疹。口服帕洛诺司琼未见过敏反应的报道。 |
服用前后三天忌食各类肉、酸性食物; 服药期间,禁用酸、腐、生冷食物; 防止受凉;禁止房事。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