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托泊替康胶囊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托泊替康胶囊

塞瑞替尼胶囊

规格

1mg

150mg
生产企业

南京瑞年百思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0204

H20180025
说明
适应症

对于一线化疗失效的,采用盐酸拓扑替康+顺铂二线治疗,但不能耐受静脉给药的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患者,可试用本品与顺铂联合治疗。尚缺乏数据支持本品可替代广泛期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标准方案。用于小细胞肺癌及初、中期化疗失败后转移性卵巢癌的治疗。1:拓扑替康口服剂型治疗一线化疗敏感的复发性小细胞肺癌与静脉剂型疗效相似或更好,且耐受性良好,服用方便,血液学毒性低;2:拓扑替康口服剂型作为卵巢癌二线治疗有较好疗效,服用方便,血液学毒性低、且耐受性良好;3:口服拓扑替康胶囊联合顺铂是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安全有效的药物。

本品适用于此前接受过克唑替尼治疗后进展的或者对克唑替尼不耐受的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与顺铂联用。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按体表面积1.4mg/m2,连续服用5天,在第5天给予顺铂(75mg/m2)静脉输注,每21天为一个疗程。可根据患者耐受性调整本品剂量,调整原则:1.治疗中出现3级血液学毒性,下一周期剂量可减少25%。如出现4度粒细胞减少合并严重感染性发热则中止治疗。2.治疗中胆红素异常者推迟两周,如仍未恢复则停止用药。3.肝功能转氨酶大于正常值2.5倍时,下一周期剂量减少25%,大于5倍时停止用药。4.治疗中出现肾功能毒性1级,下一周期剂量减少25%,如出现2级毒性则中止治疗。单独用药剂量尚未进行研究。

每日一次,每次450mg,每天在同一时间口服给药,药物应与食物同时服用。只要观察到临床效益,应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如果忘记服药,且距下次服药时间间隔12小时以上是,患者应补服漏服的剂量。若治疗期间发生呕吐,患者不应服用额外剂量,但应继续服用下次计划剂量。

副作用

盐酸拓扑替康最常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反应为骨髓抑制,主要是中性粒细胞减少。口服给药和静脉给药的血液系统毒性主要有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贫血,非血液学毒性主要有恶心、呕吐、脱发和腹泻。据国外口服给药和静脉给药临床研究表明,口服给药的血液学毒性Ⅲ-Ⅳ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较静脉给药低。口服给药的非血液学毒性呕吐、腹泻、脱发可能较静脉给药多见。

安全性特征概述。下列药物不良反应反映的是925例接受每日一次空腹口服750 mg剂量治疗的ALK阳性晚期NSCLC患者塞瑞替尼的暴露情况,这些患者来自7项临床研究,包括2项随机、阳性对照的III期研究[A2301(ASCEND-4)和A2303(ASCEND-5)]。塞瑞替尼750mg空腹给药的中位暴露时间为44.9周(范围:0.1~200.1周)。(详见说明书)

禁忌

1、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必须定期检测外周血常规,以便及早发现骨髓抑制现象。2、肝功能不全(血浆胆红素1.5~10mg/dl)的病人,血浆清除率降低,但一般不需要调整剂量。3、轻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40~60ml/min)的病人一般不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0~39ml/min)的病人应减少剂量,没有足够资料证明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可否使用。

对本品任何活性成分或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拓扑替康,其化学名称:(S)-10-[(二甲胺基)甲基]-4-乙基-4,9-二羟基-1H-吡喃并[3′,4′:6,7]吲嗪并[1,2-b]-喹啉-3,14-(4H,12H)-二酮盐酸盐。

本品活性成分为塞瑞替尼。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

注意事项

】该部分数据反映了925名 ALK阳性NSCLC患者空腹条件下服用本品 750 mg每日一次的安全性,汇总了7项临床研究的数据(与推荐剂量[与食物同服450 mg]类似的全身暴露量)。在一项剂量优化研究中(ASCEND-8)空腹服用750 mg 每日一次患者与食物同服450 mg 患者之间,除了所描述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发生率降低,所描述的其他毒性发生率未见具有临床意义的差异。(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