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托泊替康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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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托泊替康胶囊

六甲蜜胺肠溶片

规格

0.25mg

0.1g
生产企业

南京瑞年百思特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0203

国药准字H1202101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小细胞肺癌和卵巢癌的治疗。

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与顺铂联用。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按体表面积1.4mg/m2,连续服用5天,在第5天给予顺铂(75mg/m2)静脉输注,每21天为一个疗程。可根据患者耐受性调整欣泽剂量,调整原则: 1.治疗中出现3级血液学毒性下一周期剂量可减少25%。如出现4度粒细胞减少合并严重感染性发热则中止治疗。 2.治疗中胆红素异常者推迟两周,如仍未恢复则停止用药。 3.肝功能转氨酶大于正常值2.5倍时,下一周期剂量减少25%,大于5倍时停止用药。 4.治疗中出现肾功能毒性1级,下一周期剂量减少25%,如出现2级毒性则中止治疗。单独用药剂量尚未进行研究。

口服。1.单药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50~300mg/m2,分3~4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21天为一疗程,休息2~3周开始下一疗程。2.联合应用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00~200mg/m2,分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休息1周为1个疗程。

副作用

盐酸拓扑替康最常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反应为骨髓抑制,主要是中性粒细胞减少。口服给药和静脉给药的血液系统毒性主要有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贫血,非血液学毒性主要有恶心、呕吐、脱发和腹泻。据国外口服给药和静脉给药临床研究表明,口服给药的血液学毒性Ⅲ-Ⅳ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较静脉给药低。口服给药的非血液学毒性呕吐、腹泻、脱发可能较静脉给药多见。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2~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性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个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禁忌

1.对拓扑替康及欣泽其他成份有过敏史的病人禁用。 2.患有严重骨髓抑制,中性粒细胞<1500个/mm3病人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拓扑替康,其化学名称:(s)-10-[(二甲胺基)甲基]-4-乙基-4,9-二羟基-1h-吡喃并[3′,4′:6,7]吲嗪并[1,2-b]-喹啉-3,14-(4h,12h)-二酮盐酸盐。

本品主要成份为六甲蜜胺.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