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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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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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l:20mg |
10mg*10片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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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300 |
国药准字J2014016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各种危及生命的室性快速型心律失常。 |
本品用于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
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为0.5-1.5mg/kg体重。稀释于5%葡萄糖20ml。10分钟内缓慢推注,如有必要可在6小时后重复。注意本品同其它β-受体阻滞剂一样,具有明显种族差异,用药剂量必须根据病人的治疗反应和耐受性而定,致心律失常可能发生在治疗开始时。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每次10-15mg,每日2次。原发性震颤开始剂量为10mg/日,疗效不充分时,可增至20mg,分2-3次口服,最多不超过30mg/日。 |
副作用 |
静脉注射常见的副作用为低血压、心动过缓、传导阻滞,其它不良反应为疲倦、呼吸困难、无力、眩晕。与其它抗心律失常药物相似,本品在某些病人可产生致心律失常的不良反应,即可以诱发新的心律失常或使已有的心律失常加重。其中包括诱发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 |
循环系统 :偶见心力衰竭、房室传导阻滞 ;有时可见心动过缓 ;有时出现胸痛、胸部不适感、眩晕、站立不稳、低血压 ;偶见心房颤动、末梢血循环障碍(雷诺氏综合征,冷感等)、心悸、气喘。 精神神经系统 :有时出现乏力、倦怠感、头痛、头重、嗜睡。 偶见忧郁、失眠。 消化系统 :有时出现软便、腹泻、腹部不适、腹痛、恶心、呕吐。 偶见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腹胀感、便秘。 有时可见GOT、GPT升高。 |
禁忌 |
禁用于支气管哮喘、窦性心动过缓、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除非安放了有效的心脏起搏器)、先天性或获得性QT间期延长综合症、心源性休克、未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以及对本品过敏的病人。当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60ml/h时,应慎用本品。 |
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严重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窦房传导阻滞,糖尿病性酮症,代谢性酸中毒,有可能出现支气管哮喘及支气管痉挛的病人,心源性休克,肺动脉高压所致右心衰竭的病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病人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盐酸索他洛尔。 |
本品的成分是盐酸阿罗洛尔。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 |
淡橙黄色糖衣片,去除糖衣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避免与能延长QT间期的药物合用。应用本品前应作电解质检查,低血钾和低血镁患者应在纠正后再用本品:对于长期腹泻或同时用利尿剂的患者尤需注意;与排钾利尿剂合用时应注意补钾。有支气管痉挛性疾病的患者避免使用本品。伴有病窦综合症患者用本品时应特别谨慎,谨防引起窦性心动过缓、窦性间歇或窦性停搏。本品具有β-受体阻滞剂作用,故可抑制心肌收缩力或引发心力衰竭。因此,心功能不全患者在用洋地黄或利尿剂控制心功能不全后,方可慎用本品:另外,两者均使房室传导延长、减慢心率,应警惕其致心律失常作用。 |
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可能的病人、特发性低血糖症、控制不充分的糖尿病、长时间禁食状态的病人、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有末梢血循环障碍的病人(雷诺氏综合征,间歇性跛行等)慎用。 长期给药时,须定期进行心功能检查(心率,血压,心电图,X光等)。 在出现心动过缓及低血压时,须减量或停药。 必要时可使用阿托品。 须监测肝、肾功能。 手术前48小时内不宜给药。 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时,须始终联合用α-受体阻断剂。 本药可影响驾车和操作机械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