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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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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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盒装10克 |
5gx10袋 |
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南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631 |
国药准字H1302359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凉散热,醒脑提神,止痒止痛。用于感冒头痛,中暑,晕车,蚊虫叮咬。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于额角太阳穴、眉间印堂穴或鼻孔周围,虫咬,烧烫伤涂于局部损伤处。 |
口服。成人一次2包,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恶心、胃肠道不适、头晕、嗜睡、口干、恶心、皮肤过敏等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及肾炎患者禁用。 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桉油、薄荷脑、薄荷素油、丁香油、桂皮油、樟脑油。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盐酸异丙嗪、愈创木酚磺酸钾、枸橼酸喷托维林。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软膏;气芳香,对皮肤有清凉刺激感,在40℃以上熔化。 |
本品为粉红色颗粒;味甜、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眼睛、外阴等皮肤粘膜及破损处禁用。 2.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3.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青光眼、膀胱颈梗阻、幽门及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4.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