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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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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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250mg*24片 |
生产企业 |
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5304 |
国药准字H44022806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干咳。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咳嗽、咯痰,尤其是痰液粘稠,咳出困难。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4次。儿童:5岁以上儿童一次0.5片,一日2-3次。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年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有便秘,或有轻度头痛、头晕、口干、恶心和腹泻。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喷托维林。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药仅为对症治疗药,如应用7日症状无明显好转,应立即就医。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5.本品无祛痰作用,痰多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有出血倾向的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3.本药是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还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不见好转,应及时请医师诊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