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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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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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mg(2400万 U)/瓶 |
16mg |
生产企业 |
成都地奥九泓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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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30034 |
H2015024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实体瘤、非髓性白血病化疗后Ⅲ、Ⅳ度血小板减少症的治疗;实体瘤及非髓性白血病患者,前一疗程化疗后发生Ⅲ/Ⅳ度血小板减少症 (即血小板数不高于5.0×109) 者,下一疗程化疗前使用本品,以减少病人因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和对血小板输注的依赖性。同时有白细胞减少症的病人必要时可合并使用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 (重组人G-CSF)。 |
1.风湿性疾病:作为短期使用的辅助药物(帮助患者渡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创伤后骨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青少年类风湿性关节炎(个别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强直性脊柱炎;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急性痛风性关节炎;踝炎。 2.胶原疾病:用于下列疾病危重期或维持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狼疮性肾炎);全身性皮肌炎(多发性肌炎);急性风湿性心肌炎;风湿性多肌痛;巨细胞关节。 3.皮肤疾病:天疱疮;大疱疱疹性皮炎;剥脱性皮炎;蕈样真菌病;严重的银屑病 |
用法用量 |
根据本品临床研究结果,推荐本品应用剂量为25-50μg/kg体重,于化疗结束后24-48小时开始或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后皮下注射,每日一次,疗程一般7-14天。血小板计数恢复后应及时停药。 |
口服。初始剂量为一次4mg~48mg(1~12片)不等,一日一次,具体用量可根据病种和病情来确定。症状较轻者,通常给予较低剂量即可。某些患者则可能需要较高的初始剂量,临床上需要用较高剂量治疗的疾病包括多发性硬化症(200mg/天)、脑水肿(200-100mg/天)和器官移植(可达7mg/kg/天)。若经过一段时间的充分治疗后未见令人满意的临床效果,应停用美乐松TM片而改用其它合适的治疗方法。若经过长期治疗后需停药时,建议逐量递减,而不能突然停药。 当症状出现好转时,应在适当的时段内逐量递减初始剂量,直至能维持已有的临床效果的最低剂量,此剂量即为最佳维持剂量。医师还应注意对药物剂量作持续的监测,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能需要调整剂量:病情减轻或加重导致临床表现改变;患者对药物反应的个体差异以及患者遇到与正在治疗的疾病无关的紧急状况。在最后一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根据患者的情况在一段时间内加大美乐松TM片的剂量。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应根据疾病及病人的反应,实行剂量变化的个体化用药。 隔日疗法(ADT) 隔日疗法是一种服用皮质类固醇的方法,即指在隔日早晨一次性给予两天的皮质类固醇总量。采用这种治疗方法旨在为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提供皮质激素的治疗作用,同时减少某些不良反应,例如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的抑制、类柯兴氏综合症、皮质激素撤药症状和对儿童生长的抑制。 |
副作用 |
国外临床研究报道:除了化疗本身的不良反应外,重组人IL-11的大部分不良反应均为轻至中度,且停药后均能迅速消退。约有10%的临床病人在观察期间有下列一些不良事件出现,包括乏力、疼痛、寒颤、腹痛、感染、恶心、便秘、消化不良、淤斑、肌痛、骨痛、神经紧张及脱发等。其中大部分事件的发生率与安慰剂对照组相似,发生率高于安慰剂对照组的临床不良反应包括: 全身性:水肿,头痛,发热及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 心血管系统:心动过速,血管扩张,心悸,晕厥,房颤及房扑。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粘膜炎,腹泻,口腔念珠菌感染。 神经系统:眩晕,失眠。 呼吸系统:呼吸困难,鼻炎,咳嗽次数增加,咽炎,胸膜渗出。 其他:皮疹,结膜充血,偶见用药后一过性视力模糊。 此外,弱视、感觉异常、脱水、皮肤褪色、表皮剥脱性皮炎及眼出血等不良反应,治疗组病人中的发生率也高于安慰剂对照组,但统计处理不能确定这些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与重组人IL-11的使用有关联性。除了弱视的发生治疗组[10例(14%)]显著高于对照组[2例(3%)]外,两组间其它一些严重的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率大致相当。 两例病人在观察期间发生猝死,研究人员认为病人死亡的原因可能部分与用药有关。这两例病人均使用了大剂量环磷酰胺进行化疗,当时仍每日使用利尿剂,且均伴有严重的低钾血症 (小于3.0mEq/L)。因此,发生猝死与重组人IL-11的使用之间的关系仍无法确定。 实验室检查中用药组病人最常见的化验指标异常为因血浆容量的扩张引起的血红蛋白浓度降低。血浆容量的扩张还引起白蛋白等其它一些血浆蛋白如转铁蛋白和γ-球蛋白浓度的降低。血钙浓度也出现相应的降低,但无临床表现。 每日皮下注射给药,重组人IL-11可以引起血浆纤维蛋白原浓度升高2倍。其它一些急性期蛋白的血浆浓度也相应升高。停药后这些指标均可恢复正常。此外,健康受试者中,观察到重组人IL-11可以引起血浆中以正常多聚体形式存在的Von Willebrand因子 (vWF) 的浓度升高。 |
1.体液及电解质紊乱水钠潴留(浮肿、高血压、某些敏感患者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低钾血症、低血钾性碱中毒。 2.骨骼肌肉系统骨质疏松、股骨头无菌性坏死、病理性骨折、肌无力、类固醇性肌病。 3.胃肠道消化道溃疡、溃疡出血或穿孔、胰腺炎、食管炎。 4.皮肤皮肤脆薄、瘀点、紫斑、伤口愈合延迟。 5.代谢因蛋白质分解造成的负氮平衡 6.神经系统颅内压升高、假性脑肿瘤、精神错乱及癫痫发作 7.内分泌系统月经失调、引发柯兴氏症、抑制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糖耐量降低、引发潜在的糖尿病 |
禁忌 |
同类产品国外曾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因此对重组人IL-11及本品种其它成分过敏者禁用,对血液制品、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生物制剂有过敏史者慎用。 |
对糖皮质激素过敏者、全身性真菌感染者。 |
成分 |
重组人白介素-11,本品系将含人白介素-11(L-11)融合蛋白基因的重组质粒转化大肠杆菌,使其高效表达融合蛋白,经融合蛋白纯化、羟胺切割、高度纯化后冻干制成。 辅料名称:甘氨酸、PB缓冲液。 |
本品主要为:甲基强的松龙。 |
性状 |
本品系无菌冻干制剂,白色疏松体,加入0.7ml[8.0×106 AU/1.0mg/支]、1.0ml[1.2×107 AU/1.5mg/支]或2.0ml[2.4×107 AU/3.0mg/支]灭菌注射用水后能迅速溶解。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化疗后24-48小时开始使用,不宜在化疗前或化疗过程中使用。 2.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血象(一般隔日一次),注意血小板数值的变化。在血小板升至100×109/L时应及时停药。 3.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尤其充血性心衰及房颤、房扑病史的患者慎用。 4.使用期间应注意毛细血管渗漏综合症的监测。如体重、浮肿、胸腹腔积液等。 5.该药仅供医嘱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采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异常紧急状况的患者,在紧急状况发生前、发生时和发生后须加大速效皮质类固醇的剂量。皮质类固醇可能会掩盖感染的若干症状,使用期间亦可能发生新的感染。皮质类固醇可能会减弱抵抗力而无法使感染局限。长期服用皮质类固醇可能引发累及视神经的后房囊下白内障、青光眼,而且可能增加眼部继发真菌和病毒感染的可能性。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中剂量和大剂量氢化可的松能引起血压升高、水钠潴留和失钾过多。除非大剂量服用,合成的衍生物较少出现上述作用。限钠、补钾的饮食可能是必要的。所有皮质类固醇均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