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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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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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45丸重9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百益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327 |
国药准字H3202550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用于防治乘车、船和飞机引起的眩晕、恶心和呕吐等晕动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2次。 |
外用,于乘车、船、机前20分钟,取本品贴于翳明或内关双侧穴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口渴、瞳孔散大、视力模糊、嗜睡、心悸、局部潮红、定向障碍、头痛、尿潴留、便秘。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严重心脏病、器质性幽门狭窄、麻痹性肠梗阻患者禁用。有卟啉病史、哮喘史及未控制的糖尿病患者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知母、黄柏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贴含氢溴酸东莨菪碱0.34毫克,水杨酸甲酯3.18毫克,樟脑3.18毫克,薄荷脑3.18毫克。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羊毛脂、凡士林。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水蜜丸。 |
本品为小块含药膏布,膏面淡黄色。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烧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老人、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青光眼、前列腺肥大、严重心脏并器质性幽门狭窄、麻痹性肠梗阻以及肝硬化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得贴于皮肤破溃处。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