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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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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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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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朝花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130 |
国药准字Z61020089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心安神。用于身体虚弱,神志不宁,心烦不安,心悸失眠,健忘。 |
清热解毒,泻火通便。用于三焦热盛所致的目赤肿痛、口鼻生疮、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心烦口渴、尿黄便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1. 孕妇忌用。 2. 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成分 |
红参、丹参、玉竹、拍子仁、山药、玄参、芡实、酸枣仁、肉苁蓉、远志、五味子、白术、菟丝子、石菖蒲、生地黄、桔梗、鹿茸、琥珀。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大黄﹑盐酸小檗碱﹑黄芩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甘、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色;味苦、微涩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 3.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 本品含盐酸小檗碱。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