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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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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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100丸重10g |
生产企业 |
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777 |
国药准字Z20063333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心安神。用于身体虚弱,神志不宁,心烦不安,心悸失眠,健忘。 |
滋补肝肾,镇静安神,养血通络。用于妇女绝经前后,肝肾阴虚引起的月经紊乱,潮热多汗,失眠健忘,心烦易怒,头晕耳鸣,咽干口渴,四肢酸楚,关节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红参、丹参、玉竹、拍子仁、山药、玄参、芡实、酸枣仁、肉苁蓉、远志、五味子、白术、菟丝子、石菖蒲、生地黄、桔梗、鹿茸、琥珀。 |
酒女贞子、覆盆子、菟丝子、枸杞子、制何首乌、龟甲、地骨皮、南沙参、麦冬、炒酸枣仁、地黄、白芍、赤芍、当归、鸡血藤、珍珠母、石斛、菊花、墨旱莲、桑叶、白薇、知母、黄芩、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甘、微苦。 |
本品为深棕色的水密丸;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 3.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 肾阳虚症状明显者,如表现形寒肢冷﹑大便溏薄﹑面浮肢肿等症,不宜服用。 3. 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 5. 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 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