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10g |
每1克相当于饮片3.95克 |
生产企业 |
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931 |
国药准字Z13020802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心安神。用于身体虚弱,神志不宁,心烦不安,心悸失眠,健忘。 |
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畅、肝郁气滞所致的失眠、心烦、焦虑、健忘;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2克(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可引起恶心、口干、便秘、腹泻、头晕等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红参、丹参、玉竹、拍子仁、山药、玄参、芡实、酸枣仁、肉苁蓉、远志、五味子、白术、菟丝子、石菖蒲、生地黄、桔梗、鹿茸、琥珀。 |
柴胡、大枣、石菖蒲、姜半夏、炒白术、浮小麦、制远志、炙甘草、炒栀子、百合、胆南星、郁金、龙齿、炒酸枣仁、茯苓、当归。辅料为麦芽糊精、阿司帕坦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甘、微苦。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腥味甜,味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 3.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