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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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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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瓶装4g |
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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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282 |
国药准字Z13022384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益心肾。用于心肾两虚所致神怯,心悸气短,腰膝酸软 |
疏肝解郁,益气养血,健脾安神。用于绝经前后引起的心悸气短,烦燥易怒,眩晕失眠,阵热汗出,胸乳胀痛,月经紊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4~8克,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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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儿童禁用; 2.孕妇禁用; 3.感冒发热者禁服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成分 |
人参、鹿茸。辅料为:蜂蜜、鸡蛋清、香精、苯甲酸钠 |
柴胡、黄芩、白芍、墨旱莲、人参、党参、郁金、香附(醋制)、当归、薄荷、川芎、玄参、茯苓、法半夏、石菖蒲、牡丹皮、陈皮、干姜、白术(麸炒)、丹参、王不留行(炒)、女贞子(酒炙)。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黄棕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黑褐色水蜜丸;气微香,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4.心悸气短症状明显,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