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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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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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40粒重3克 |
12gx10袋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917 |
国药准字Z61020311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肺。用于肺肾两虚,咳嗽气喘,咽干口燥 |
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北沙参、熟地黄、麦冬、牡丹皮、山药、山茱萸(蒸)、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甘、微酸 |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再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医。 9.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0.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