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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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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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40粒重3克 |
每100丸重10g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917 |
国药准字Z22020134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肺。用于肺肾两虚,咳嗽气喘,咽干口燥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成分 |
北沙参、熟地黄、麦冬、牡丹皮、山药、山茱萸(蒸)、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甘、微酸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本品含半夏(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