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40粒重3克 |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可迪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917 |
国药准字H20000049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肺。用于肺肾两虚,咳嗽气喘,咽干口燥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咀嚼服用。7-12岁,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北沙参、熟地黄、麦冬、牡丹皮、山药、山茱萸(蒸)、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1 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甘、微酸 |
本品为淡黄色片或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 孕妇慎用; 4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