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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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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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40粒重3克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14.6g )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贵港市峡山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917 |
国药准字Z45022360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肺。用于肺肾两虚,咳嗽气喘,咽干口燥 |
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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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肺气不足,感冒风寒者忌服。 |
成分 |
北沙参、熟地黄、麦冬、牡丹皮、山药、山茱萸(蒸)、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罗汉果、枇杷叶、百部、桑白皮、白前、桔梗。辅料为:蔗糖、乙醇、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甘、微酸 |
本品为淡棕色颗粒;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