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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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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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40粒重3g |
20mg*20粒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255 |
国药准字H33021488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肺。用于肺肾两虚,咳嗽气喘,咽干口燥 |
本品主要用于刺激性干咳,对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均可应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每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部发麻感觉。此外尚无乏力、头晕、上腹不适及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蒸)、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北沙参、麦冬。辅料为蜂蜜 |
磷酸苯丙哌林。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甘、微酸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孕妇慎用。 4.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切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