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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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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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40粒重3g |
每瓶装100ml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255 |
国药准字Z51020770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肺。用于肺肾两虚,咳嗽气喘,咽干口燥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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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蒸)、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北沙参、麦冬。辅料为蜂蜜 |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蔗糖、杏仁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甘、微酸 |
本品为糖浆剂。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6℃,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