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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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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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0g |
每袋装1.2g |
生产企业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157 |
国药准字Z23021580 |
说明 | ||
适应症 |
平喘化痰,润肺止咳,补中益气。用于哮喘气急,肺虚咳嗽,痰多津少。 |
消食导滞,祛痰,通便。适用于小儿停乳停食,腹胀便秘,痰盛喘咳。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0.3克,一岁至三岁一次0.6克,四岁至六岁一次1克,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北瓜清膏,党参,浙贝母,南沙参,生姜,辅料为饴糖。 |
大黄、牵牛子(炒)、槟榔、人参、朱砂。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微辛。 |
本品为黄棕色至黄褐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而涩。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脾气虚者,哮病发作期禁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咳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糖尿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脾虚泄泻,消化不良者不宜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