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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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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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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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157 |
国药准字Z45020071 |
说明 | ||
适应症 |
平喘化痰,润肺止咳,补中益气。用于哮喘气急,肺虚咳嗽,痰多津少。 |
解表化饮,止咳平喘。用于风寒水饮,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 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北瓜清膏,党参,浙贝母,南沙参,生姜,辅料为饴糖。 |
麻黄、桂枝、白芍、干姜、细辛、炙甘草、法半夏、五味子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微辛。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气微香,味甜、微辛。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脾气虚者,哮病发作期禁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咳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糖尿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内热咳喘及虚喘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5.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