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4片 |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江西华太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881 |
国药准字Z3602000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清火片功效: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知母、黄柏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蔗糖、糊精、微品纤维素、硬脂酸镁、薄膜衣包衣预混剂。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水蜜丸。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烧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