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复方 |
0.2g |
生产企业 |
锦州本天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71 |
国药准字H2001006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细菌性阴道病、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以及细菌、真菌、滴虫混合感染性阴道炎。 |
本品适用于滴虫性阴道炎及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细菌性阴道病。 |
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睡前洗净双手,取栓剂,除去外包装后,戴上指套,将本品送入阴道深处(后穹窿部),每次1粒,连用7日为一个疗程。停药后第一次月经净后再重复一疗程。 |
本品适用于滴虫性阴道炎及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细菌性阴道病。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阴道烧灼感、瘙痒或其他黏膜刺激症状。因本品可自黏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恶心、食欲缺乏、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其他还有可逆性粒细胞减少。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个别患者可有下列反应: 1.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部不适等; 2.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潮红、瘙痒等; 3.局部反应:如疼痛、刺激、阴道瘙痒等; 4.其它:偶见头痛、眩晕等。 |
禁忌 |
1.对吡咯类(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 |
1.对替硝唑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主要成份甲硝唑200毫克、克霉唑160毫克、醋酸氯己定8毫克。 |
化学名:2-甲基-1-[2-(乙基磺酰基)乙基]-5-硝基-1H-咪唑 分子量:C8H13N3O4S |
性状 |
本品为乳黄色鸭嘴形栓剂。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黄色鸭嘴形栓剂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2.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3.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6.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7.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8.老年人慎用。9.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10.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11.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12.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13. |
1.用药期间避免房事或使用避孕套。 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 4.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7.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8.用药期间不宜饮酒。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