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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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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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g*9袋 |
120g |
生产企业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163 |
国药准字Z20026366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生津。用于面黄肌瘦,津少口渴,腰膝酸软,食欲不振,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神经衰弱。 |
滋阴补肾。用于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遗精盗汗。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2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红参、南沙参、麦冬、黄精、山药、枸杞子。辅料为蔗糖。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甜而酸。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饭前服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忌辛辣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服感冒药。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