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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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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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1mg |
生产企业 |
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264 |
国药准字H11020433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固脱,养阴生津,生脉。用于休克、冠心病、肺心病、心肌炎等患者。 |
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 2.高血压。在高血压的阶梯疗法中,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 3.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 4.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 5.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120mmol/L时。 6.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 7.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8.对某些呋塞米无效的病例仍可能有效。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2~4ml/次,1次/日。静脉滴注:10~60ml/次(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应用)。或遵医嘱。 |
1.成人。 治疗水肿性疾病或高血压,口服起始每日0.5~2mg(半片~2片),必要时每隔4~5小时重复,最大剂量每日可达10~20mg(10~20片)。也可间隔用药,即隔1~2日用药1日。 2.小儿。 口服一次按体重0.01~0.02mg/kg,必要时4~6小时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 2.少见者有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甚至心脏骤停)、头晕、头痛、纳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于4-15mg)、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在高钙血症时,可引起肾结石。尚有报道本药可加重特发性水肿。偶见未婚男性遗精和阴茎勃起困难。大剂量时可发生肌肉酸痛、胸痛。对糖代谢的影响可能小于呋塞米。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红参、麦冬。 |
布美他尼。 |
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至淡棕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色片。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交叉过敏。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过度脱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暂时性升高。血Na+﹑Cl﹑K+﹑Ca2+和Mg2+浓度下降。 3.下列情况慎用: (1)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后者因需加大剂量,故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副作用。 (2)糖尿病。 (3)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4)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5)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 (6)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 (7)有低钾血症倾向者,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 (8)前列腺肥大。 4.随访检查: (1)血电解质,尤其是合用洋地黄类药物或皮质激素类药物﹑肝肾功能损害者。 (2)血压,尤其是用于降压,大剂量应用或用于老年人。 (3)肾功能。 (4)肝功能。 (5)血糖。 (6)血尿酸。 (7)酸碱平衡情况。 (8)听力。 5.动物实验提示本药能延缓胎儿生长和骨化。对新生儿和乳母的情况尚不清楚。能增加尿磷的排泄量,可干扰尿磷的测定。 6.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