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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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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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含扑热息痛0.1g) |
每片(14cm×10cm),含膏体13g;每克膏体含吲哚美辛3.5mg |
生产企业 |
承德天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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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3065 |
H20181259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筋活络,祛瘀止痛,活血驱风。本品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肥大性腰椎炎,肥大性胸椎炎,颈椎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 1.运动创伤引起的局部软组织疼痛。 2.慢性软组织劳损所致的局部酸痛。 3.骨关节疾病的局部对症止痛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后服 |
局部外用,每天1~2次。 |
副作用 |
1.胃肠不适者慎服。 2.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及大小便失禁应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 |
偶有局部皮肤瘙痒、发红,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 2.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3.禁止与酒同服 |
1.15岁以下儿童禁用。 2.眼周和黏膜组织、皮疹和皮肤破损部位禁用。 3.禁止连续使用2周以上。 |
成分 |
白芷、续断、防风、川加皮、杜仲、红花、三七、千年健、防已、海风藤、制草乌、对乙酰氨基酚等23味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吲哚美辛。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棕色的粉末;味苦、甘 |
本品为巴布膏剂。 |
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该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该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该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该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 5.服用该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7.该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该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8.对诊断的干扰: (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3)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性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4)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 儿童用药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该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使用前请向医师咨询。 2.使用后,若出现皮疹、红斑、瘙痒、灼热刺痛等症状;或连续使用5-6日,症状没有改善者,请立即终止使用本品,并向医师咨询。 3.出汗或患部被打湿时,请擦拭后使用本品。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