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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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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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6232 |
国药准字Z14020087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理气,健脾和胃,消积化食。用于消化不良,不思饮食,胃脘嘈杂,腹胀肠鸣,恶心呕吐,大便溏泻,胁肋胀痛,急躁易怒,头晕乏力,失眠多梦,对慢性胃炎,出现上述症候者有效。 |
开胃消食。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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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香附(醋制)、白芍、川芎、枳实、厚朴、陈皮、槟榔(炒焦)、草果、炙黄芪、白术(麸炒)、鳖甲(制)、乌梅(炒)。 |
山楂、六神曲(麸炒)、炒麦芽。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小蜜丸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急性肠道传染病,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水泻不止,腹痛,或发烧。4.孕妇慎用。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无效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