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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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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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75粒/瓶 |
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100 |
国药准字Z20025219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开胃,补益肝肾。用于脾肾双亏,气阴两虚,面黄肌瘦,食欲不振。 |
开郁消食,暧胃。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胃脘冷痛,满闷嗳气,腹胀泄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15粒,一日1~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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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党参、熟地黄、山茱萸(酒蒸)、泽泻(盐制)、茯苓、牡丹皮、山药(麸炒)、黄芪(蜜炙)、甘草(蜜炙)、当归、川芎、白芍(炒)、莲子(去心)、枸杞子、白术(土炒)、肉桂(去粗皮)、麦冬等。 |
石榴皮、红花、豆蔻、肉桂、荜茇。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先甘后苦 |
本品为黄色或黄棕色的水丸;气香,味酸、辛、微涩。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