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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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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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5g(含甲硝唑0.2g,克霉唑0.16g,醋酸氯己定8m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22 |
国药准字Z2004012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细菌性阴道病、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以及阴道混合感染。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杀虫止痒。用于细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属湿热下注证,症见带下量多、阴部瘙痒等。 |
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睡前洗净阴部,将本品送入阴道深处,每次1支,连用7日为一个疗程。停药后第一次月经净后再重复一疗程。 |
阴道用药。晚上临睡前洗净外阴,取平卧或适当体位,戴上指套,将本品送入阴道深处。一天一次,一次1粒,7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阴道烧灼感、瘙痒或其他粘膜刺激症状。因本品可自粘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 1.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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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吡咯类(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2.孕妇禁用。 |
1.孕妇禁用。2.经期及经净后3天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含甲硝唑200毫克,克霉唑160毫克,醋酸氯己定8毫克。辅料为卡波姆,甘油,三乙醇胺,羟苯乙酯。 |
金银花、百部、黄柏、马勃、僵蚕、乌梅、蒲黄、硼砂、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凝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2.月经期间不能使用。 3.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4.治疗滴虫性阴道炎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5.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6.避免本品接触眼睛。 7.甲硝唑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有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8.甲硝唑为硝基咪唑类药物,血液恶液质者应慎用。 9.治疗期应勤换洗衣物、洗澡,以便提高疗效。 10.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11.不推荐儿童使用,老年人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阴道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4.未婚妇女不宜使用;已婚妇女阴道局部有破损者不宜使用。5.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6.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8.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9.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等不适时应停药,严重者应向医师咨询。10.注意卫生,防止重复感染。用药前应先用温开水清洗外阴;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11.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