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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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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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3g |
生产企业 |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3008 |
国药准字H1302455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细菌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以及混合感染性阴道炎 |
抗滴虫和抗菌素药,用于治疗滴虫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细菌性阴道炎和老年性阴道炎、非特异性阴道炎及支原体感染、淋病双球菌感染等病症。 |
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一次1枚,每晚1次,连用7日为一疗程 |
阴道用药,月经干净后,每晚临睡前清洁外阴后,仰卧,取一粒塞入阴道深处,一日一次,连用七天至十天。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阴道烧灼感、瘙痒或其他粘膜刺激症状。因本品可自粘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 1、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吡咯类(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3.孕妇禁用 |
对甲硝唑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甲硝唑200毫克、克霉唑160毫克、醋酸氯己定8毫克。辅料为:石蜡、羊毛脂、吐温-80、混合脂肪酸甘油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甲硝唑0.45g、制霉菌素30mg、四环素50mg。 |
性状 |
本品为乳黄色鸭嘴形或弹头形栓剂 |
本品为棕色或棕黄色的鸭嘴形栓剂。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的栓剂。 |
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1、双唑泰栓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2、使用双唑泰栓时应避开月经期。 3、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6、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7、哺乳期妇女应用双唑泰栓时应停止哺乳。 8、老年人慎用。 9、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10、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1、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2、使用双唑泰栓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3、对双唑泰栓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双唑泰栓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双唑泰栓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发现,甲硝唑和克霉唑腹腔或口服给药后,对胎仔均有毒性。而目前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尚缺乏足够和严密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禁用, 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儿童应慎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因此应慎用 |
1.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有交叉过敏反应。 2.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3.孕妇只有具有明确指征时才选用本品,但妊娠初3月内不宜应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