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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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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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22g |
每块重5.0g |
生产企业 |
广东生命一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新海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757 |
国药准字Z2002544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湿,收敛止痛。用于消化不良引起的腹痛,腹泻,呕吐。 |
健胃补脾,消滞化食。用于脾胃不和所致的消化不良,身体衰弱,面色萎黄,腹胀便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婴儿一次1~2块,四岁以上儿童一次3~4块;成人一次5~6块;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扭肚藤、火炭母、车前草、救必应、石榴皮。辅料为薄膜包衣粉、淀粉、糊精、硬脂酸镁、滑石粉、羧甲淀粉钠、乙醇、碳酸钙、交聚维酮、预胶化淀粉、聚维酮K30。 |
山药芡实薏苡仁莲子白扁豆(炒)茯苓谷芽(炒)六神曲(炒)党参山楂白术(麸炒)陈皮鸡内金(炒)糯米(炒)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棕色;味苦、涩。 |
本品为黄白色块状物,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