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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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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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含凝乳酶活力不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10μg | |
生产企业 |
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173 |
国药准字H6502038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湿,收敛止痛。用于消化不良引起的腹痛,腹泻,呕吐 |
用于慢性胃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对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有良好效果。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只服内容物,用水冲服,一次1粒,一日3次:六个月以下婴儿半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临床试验发现个别病例有胃部不适及背部瘙痒感,停药后即消失。 |
禁忌 |
孕妇禁用 |
胃黏膜出血患者禁用。 |
成分 |
扭肚藤、火炭母、车前草、救必应、石榴皮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羔羊胃提取物200毫克(凝乳酶活力不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10微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棕色;味苦、涩。 |
本品的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2.用水冲服时,水温不得超过40℃。3.本品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6以上不稳定。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