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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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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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以干酵母计) | |
生产企业 |
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 |
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887 |
国药准字H220248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湿,收敛止痛。用于消化不良引起的腹痛,腹泻,呕吐。 |
用于营养不良、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及B族维生素缺乏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饭后嚼碎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过量服用可致腹泻。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扭肚藤、火炭母、车前草、救必应、石榴皮。辅料为薄膜包衣粉、淀粉、糊精、硬脂酸镁、滑石粉、羧甲淀粉钠、乙醇、碳酸钙、交聚维酮、预胶化淀粉、聚维酮K30。 |
本品主要成份为干酵母。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棕色;味苦、涩。 |
淡黄色至淡黄棕色片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