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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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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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0.25g |
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福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561 |
国药准字H3102088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一氧化碳中毒后帕金森综合征及老年人合并有脑动脉硬化的帕金森综合征。也用于防治A型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
用于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 |
用法用量 |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一次100mg,一日1~2次,一日最大剂量为400mg。抗病毒,成人一次200mg,一日1次或一次100mg,每12小时1次;1~9岁小儿按体重一次1.5~3mgkg,8小时一次,或一次2.2~4.4mgkg,12小时一次;9~12岁小儿,每12小时口服100mg;12岁及12岁以上,用量同成人。 |
口服给药: 1.开始一次250mg,一日2~4次,饭后服用。 2.以后视患者耐受情况,每隔3~7日增加一次剂量,增加范围为每日125~750mg,直至最理想的疗效为止,每日最大量6g,分4~6次服用。 3.脑炎后及老年患者应酌减剂量。 |
副作用 |
眩晕、失眠和神经质,恶心、呕吐、厌食、口干、便秘。偶见抑郁、焦虑、幻觉、精神错乱、共济失调、头痛,罕见惊厥。少见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直立性低血压,头、面部、舌、上肢和身体上部的异常不随意运动,精神抑郁,排尿困难。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高血压、心律失常、溶血性贫血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 |
严重精神疾患、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青光眼、消化性溃疡和有惊厥史者禁用。有支气管哮喘、肺气肿及其他严重的肺部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器质性脑病、惊厥病、糖尿病、内分泌失调、肝、肾功能障碍患者慎用。精神病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金刚烷胺。化学名:三环[3,3,1,13,7]癸烷-1-胺盐酸盐。化学名:三环[3.3.1.13.7]癸烷-1-胺盐酸盐。分子量:C10H17N· HCI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旋多巴,其化学名称为:3-羟基-L-酪氨酸。其结构式为:C9H11NO4197.19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下应在严密监护下使用:有癫痫史、精神错乱、幻觉、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外周血管性水肿或直立性低血压的患者。治疗帕金森病时不应突然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纵机械和高空作业。每日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应在下午4时前,以避免失眠。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高血压、心律失常、糖尿病、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肝肾功能障碍、尿潴留者慎用。有骨质疏松的老年人,用本品治疗有效者,应缓慢恢复正常的活动,以减少引起骨折的危险。用药期间需注意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及心电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