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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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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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0.36g*36粒 |
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187 |
国药准字B2002013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交通心肾,补肾益精,清心安神。用于心肾不交,肝肾阴虚所致的心悸不宁,虚烦不寐,多梦易醒,眩晕耳鸣,腰膝酸软,遇事善忘,五心烦热,神疲乏力,尿频;也可用于更年期综合征,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知母、黄柏 |
黄连、肉桂、益智、枸杞子、山茱萸、女贞子、菟丝子(炒)、地黄、石菖蒲、远志、酸枣仁(炒)、陈皮、泽泻(炒)。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水蜜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烧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