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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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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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片重0.34g |
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187 |
国药准字Z2102146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息风止痛。用于外感热病,高热神昏,惊风抽搐,肝阳眩晕,耳鸣头痛,心烦不寐及癫痫狂燥,对精神分裂症有一定的抗复发作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0.6~1.5g ,一次量不得超过3g,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服药期间忌酸辣、油腻等物。孕妇忌服 |
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知母、黄柏 |
人工牛黄、琥珀、蒲公英、珍珠、猪胆膏、板蓝根、朱砂、雄黄、连翘、冰片、金银花、甘草、黄连、石决明、天花粉、郁金、地黄、赭石、黄芩、石膏、钩藤、大黄、磁石(煅)、玄参、栀子、葛根、麦冬。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水蜜丸。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清香,味苦、凉。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烧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凡属虚证及低血压者慎用,孕妇忌服,服药期间忌酸辣、油腻等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