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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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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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38H72N2O12计算 5ml:0.25g(25万单位) |
12.5mg |
生产企业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国嘉联合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040 |
国药准字H51023462 |
说明 | ||
适应症 |
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酒精、药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肝损伤,保护肝脏。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除非有医生特别指示,严重患者:每天420mg,分三次于饭前服用;维持剂量与中等程度肝病患者,每天280mg,分两次于饭前服用。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个别病人使用时发生轻度腹泻。 |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妇女不宜使用。 |
1 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水飞蓟素。水飞蓟素为四种同分异构体的混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粉末;气微,味微甜、苦。 |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
注意事项 |
1对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肝功能不全者、孕妇和哺乳妇女均需慎用。2本品的总不良反应率约为12%,消化道反应(包括呕吐、腹泻、腹痛等)约9.6%;神经系统反应1.3%;皮疹<1%;少数患者出现白细胞计数减少。 |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