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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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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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1 |
10g:30mg |
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359 |
国药准字H1093017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轻度小面积烧伤及溃疡面的感染。 |
适用于由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疮毛囊炎、足癣继发感染、湿疹继发感染及其他表浅局限性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外用,涂患处适量,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肿、皮疹等过敏反应。 |
偶可发生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渗出性多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
禁忌 |
对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它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盐酸金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环丙沙星。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眼膏。 |
本品为水凝胶型基质的类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小儿避免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久用易产生耐药性。使用不宜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应咨询医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严重其他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