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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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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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15g |
100ml |
生产企业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006 |
国药准字H3202053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脓疱等化脓性皮肤病,程度较轻的小面积烧伤(I°或浅II°)及溃疡面的感染。 |
用于急性瘙痒性皮肤病,如湿疹和痱子。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局部外用,用时摇匀,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肿、皮疹等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支含1%盐酸金霉素。辅料为液体石蜡、黄凡士林。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00毫升含炉甘石150克、氧化锌50克、甘油50毫升。辅料为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本品为淡粉红色的混悬液,放置后能沉淀,但经振摇后,仍应为均匀的混悬液。 |
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小儿避免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久用易产生耐药性。使用不宜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应遵医嘱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本品不宜用于有渗出液的皮肤。 4、用时摇匀。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