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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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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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05 |
3.5g:10.5mg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088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细菌性结膜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也用于治疗沙眼。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轻微刺激感。 2.偶见过敏反应,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禁忌 |
对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支含0.5%盐酸金霉素。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分子式:C18H20FN3O4 分子量:361.38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眼膏。 |
本品为几乎无色至淡黄色凝胶型基质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眼部使用。 2.涂眼前,注意清洁双手,管口勿接触手和眼睛,防止损伤和污染。 3.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使用,使用5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4.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