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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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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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3g |
每袋装4g |
生产企业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341 |
国药准字Z5302112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胃火上炎所致的口舌生疮,牙龈肿痛。 |
清热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痤疮,粉刺,口舌生疮,胃火牙痛,咽喉肿痛,目赤,便秘,尿黄赤。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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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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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膏、知母、地黄、玄参、青蒿、川木通、淡竹叶、板蓝根、儿茶、芦竹根、甘草。 |
栀子(炒)、山银花、黄苓(炒)、大黄(酒炙)、黄连、桔梗、薄荷、黄柏、甘草。辅料为活性炭。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丸,丸心黑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脾胃虚弱及便溏者慎用。 3.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或大便溏软者,应减量或停服。 4.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5.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时,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服药四周后仍未见效者,应到医院进一步诊治。 9.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