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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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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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100片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银河制药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256 |
国药准字H1302103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每次1-2片(0.1~0.2g),每日3-6片(0.3~0.6g);极量:每次5片(0.5g),每日10片(1g)。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每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禁忌 |
1.孕妇和2岁以下小儿禁用。 2.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及胃溃疡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每片含盐酸氯丙那林4毫克、盐酸溴己新4毫克、鱼腥草素钠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5毫克。辅料为:硬脂酸镁、淀粉、糊精、糖粉、滑石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茶碱。 |
性状 |
本品为复方制剂 |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心律失常、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增生等患者慎用。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 |
1. 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 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 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 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 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