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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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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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4mg(2mg)*20片(康尔贝宁)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银河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256 |
国药准字H2004137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 |
本品用于防治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急、慢性支气管炎、慢阻肺和肺心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详见说明书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血压升高、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1.孕妇和2岁以下小儿禁用。 2.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及胃溃疡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每片含盐酸氯丙那林4毫克、盐酸溴己新4毫克、鱼腥草素钠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5毫克。辅料为:硬脂酸镁、淀粉、糊精、糖粉、滑石粉。 |
2.4毫克(相当于沙丁胺醇2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复方制剂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在口腔内遇唾液迅速崩解,无沙砾感,口感良好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心律失常、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增生等患者慎用。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5.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时,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