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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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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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x50袋 |
120ml |
生产企业 |
河北长天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524 |
国药准字Z4502110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本品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4.青光眼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蔗糖,淀粉。 |
本品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 |
性状 |
本品为可溶性颗粒,味甜。 |
本品为棕红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凉。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慎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 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