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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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规格

复方

60ml
生产企业

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海鲸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3803

国药准字H2009358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一次20毫升,一日 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2~3毫升;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3~4毫升;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4~5毫升;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5~6毫升;一日3~4次。

副作用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4.请光眼患者禁用。

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成分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毫克咖啡因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毫克人工牛黄毫克

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溴酸右美沙芬,每10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0.15克,辅料为枸橼酸、蔗糖、苯甲酸钠及柠檬黄。

性状

本品为着色的可溶性颗粒。

本品为微黄色至黄色的澄清液体。

注意事项

用药-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服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