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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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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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袋装4克 |
生产企业 |
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803 |
国药准字Z1998304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除瘟解毒、清热退烧。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或时疫感冒引起的高烧不退、汗出热不解,烦躁口渴、咽喉肿痛,肢酸体倦。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岁以内每次服5g,二岁至四岁每次服10g,五岁至七岁每次服15g,七岁以上酌增或遵医嘱,一日三次。 |
副作用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4.请光眼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毫克咖啡因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毫克人工牛黄毫克 |
金银花、连翘、地骨皮、青黛(包煎)、白薇、地黄、广藿香、石膏。 |
性状 |
本品为着色的可溶性颗粒。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用药-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服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