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咳宁颗粒

规格

50袋/包

每袋装10g
生产企业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大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3810

国药准字Z52020361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止咳祛痰,平喘,扶正固本。用于咳嗽,遇寒即发,咳喘胸满;及慢性支气管炎,感冒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温水冲服。

用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副作用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尚不明确。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糖尿病患者禁服。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蔗糖粉和香兰素。

松塔、棉花根、枇杷叶。

性状

本品为可溶性颗粒,味甜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或块状冲剂;味甜、微涩。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