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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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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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0袋 |
生产企业 |
山西天源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4092 |
国药准字H2102333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温水冲服;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包) 1-3 10-15 0.5-1 4-6 16-21 1 7-9 22-27 1.5 10-12 28-32 2 |
副作用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4.请光眼患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以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成分 |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毫克咖啡因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毫克人工牛黄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着色的可溶性颗粒。 |
本品为黄色或淡黄色的颗粒,无臭、果味。 |
注意事项 |
用药-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服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后可能会出现嗜睡。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