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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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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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粒重1.5g |
生产企业 |
四川珠峰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372 |
国药准字Z2302210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4.请光眼患者禁用。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成分 |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毫克咖啡因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毫克人工牛黄毫克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性状 |
本品为着色的可溶性颗粒。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注意事项 |
用药-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服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