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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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牛磺酸颗粒

规格

50袋

0.4g
生产企业

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

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429

国药准字H20013419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温水冲服。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副作用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尚不明确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蔗糖、阿司帕坦、食用香精。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性状

本品为可溶性颗粒,味甜。

本品为黄色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